桃源县卫生局关于准予县疾控中心门诊部等861家医疗机构继续执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,县卫生局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了2006年度校验,共有44家医院及147家医院医疗网点,24家企业事业单位医务室,66家个体诊所,580 家村卫生室校验合格,准予继续执业。特此公告。附件:准予继续执业医疗机构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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